烏孜別克族有自己的語言——烏茲別克語。烏茲別克語屬于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西南葛邏祿語支,是中國烏孜別克族的語言,也是烏茲別克斯坦的官方語言。烏茲別克文歷史上曾使用過粟特文、回鶻文。從9世紀起,采用阿拉伯文。這種文字被稱作“察合臺文”。我國的烏孜別克文是一種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烏茲別克語的使用地區(qū)主要分布于烏茲別克共和國,此外,在土耳其、阿富汗等國以及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的烏魯木齊、伊寧、喀什、莎車、葉城、木壘等地也有人使用。
烏孜別克文目前有三種字體,拉丁字母、西里爾字母和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拼寫文字,烏茲別克斯坦的烏茲別克族使用拉丁字母和西里爾字母,阿富汗的烏茲別克族使用是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中國的烏孜別克族使用阿拉伯語字母為基礎的拼寫字母,不過最近十幾年來已經(jīng)普及了跟烏茲別克斯坦一樣的拉丁字母,越來越多的新疆烏孜別克族群眾會使用拉丁字母為基礎的烏孜別克文字。由于烏孜別克族在中國分布的非常分散,日常生活中根據(jù)所處的環(huán)境一般通用維吾爾文、哈薩克文和漢文,所以烏孜別克語的使用范圍很窄。
烏茲別克語的詞匯和語法與維吾爾語接近,但亦受到波斯語和俄語的影響。在1927年之前,烏茲別克語使用波斯—阿拉伯字母書寫。1927年改用拉丁字母,從1940年至1992年改用西里爾字母,現(xiàn)在再改回使用拉丁字母。在中國,烏孜別克族仍使用阿拉伯字母書寫。但中國的烏孜別克族因人數(shù)少,且又在維吾爾、哈薩克等族聚居區(qū)生活,因而現(xiàn)在新疆烏孜別克族基本通用維吾爾文或哈薩克文。
烏茲別克語有8個元音,有元音和諧現(xiàn)象,但不如維吾爾語那么嚴格主要表現(xiàn)為發(fā)音部位的前后一致。
烏茲別克語屬粘著型語言,其語法范疇與突厥語族的其他語言,特別是與維吾爾語有許多相同或相似之處。名詞有格、數(shù)、人稱的語法范疇。格有六個,即主格、領屬格、賓格、向格、時位格、從格;數(shù)分單、復數(shù);人稱分第一、二、三人稱。形容詞有級的語法范疇。動詞有人稱、數(shù)、時、語態(tài)、式等語法范疇。時分過去時、現(xiàn)在時、現(xiàn)在—將來時。語態(tài)分主動態(tài)、自復態(tài)、被動態(tài)、使動態(tài)、交互共同態(tài)。式分陳述式、祈使式、條件式。表達語法意義的主要手段是形態(tài)變化,其次是詞序、虛詞和語調。一般情況下,主語在前,謂語在后,賓語在動詞之前,修飾語在被修飾語之前。主要構詞手段為派生法和合成法。此外,烏茲別克語有相當數(shù)量的阿拉伯、波斯、俄羅斯等語言的借詞。突厥諸語言相互借用的現(xiàn)象在烏茲別克語中也很多。
我國的烏孜別克語與維吾爾語、哈薩克語、柯爾克孜語、塔塔爾語很接近,在語音系統(tǒng)、基本詞匯、語法結構、形態(tài)變化等方面共同點可達到50-70%。這兩種語言大體可以相通。其特點是:
1.元音和諧一般表現(xiàn)為發(fā)音部位的前后一致性,不像維吾爾語、哈薩克語、柯爾克孜語等語言那么嚴格要求唇狀和諧;
2.名詞的向格、位格、從格都只有一種形式,比其它親屬語言簡單得多;
3.名詞復數(shù)附加成分只有一種形式,比其它親屬語言都少;
4.沒有方言差別,只有少數(shù)的詞分別受安集延、布哈拉等土語的影響而表現(xiàn)出一些差異。
參考資料:《烏孜別克族簡史》編寫組編《烏孜別克族簡史》,民族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