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物質匱乏,社會動蕩的上世紀60年代,兒時回族人家出殯散錢的經(jīng)歷給我留下了深深的記憶。
出殯本是一件悲哀的事,回族社區(qū)的孩子們卻很高興。因為出殯儀式上,親屬要為死者散錢,累積功德。為此,社區(qū)的孩子們能夠得到幾分零花錢。幾分錢雖然不多,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卻能滿足孩子們買糖塊的愿望。所以,出殯散錢曾經(jīng)是許多回族“60后”的幸福記憶。
我的老家在京東回族聚居區(qū),文革時期,阿訇成了牛鬼蛇神,宗教信仰成了忌諱的詞語。但是,回族人喪葬儀式仍然被保留下來。故去的亡人被抬出家門,裝入塔布匣子抬入墓地安葬之前,散錢的儀式必不可少。回族人家散錢是散真錢,而不是散紙錢。遵照回族的傳統(tǒng)習俗,回族人安葬之前,無論貧富與否,家人都要為其散錢施舍,積累亡人的功德。接受散錢施舍的人有社區(qū)的鰥寡孤獨,有乞討者,但大部分是社區(qū)的孩子。
散錢的儀式是這樣的:亡人的家屬到銀行或信用社把整錢換成分幣。亡人出殯的當天上午10點鐘左右,司儀在亡人的家門口,塔布匣子旁邊,把分幣分發(fā)給孩子們。接錢的孩子排成長隊,基本上每個人都能領到二三分最多到五分錢。排隊的孩子每個人都接到錢以后,司儀手中一般還剩余一些零錢,這些零錢司儀不能獨吞,更不能返還亡人家屬。處理辦法是司儀把這些錢拋向空中,任由孩子們哄搶。孩子們接到亡人家散的錢,完全由孩子自主支配。這些錢的用途多半是買糖塊。當時,什錦糖的價格是一分錢一塊,奶油糖的價格是二分錢一塊。許多孩子通常是接到錢以后,立馬跑到附近的供銷合作社,買一塊糖含在嘴里。孩子們把糖含在嘴里時,小下巴翹起來,小腦袋晃著,回家的路上,連跑帶跳。那叫一個高興。
當時,由于經(jīng)濟條件差,亡人家屬的經(jīng)濟負擔相當大。送孝隨份子的人家一般只給亡人家屬送一茶盤白面,或者二三十個燒餅。這對亡人家屬幫助不大,添不了秤。買磚、挖墳,置辦清真八大碗流水席,對于亡人家屬都是很大的開支。那個時期,辦一次喪事給京東回族人家?guī)淼臎_擊從心靈上到經(jīng)濟上都是巨大的。這種經(jīng)濟負擔一般要持續(xù)若干年。個別的人家,十多年都緩不過勁來。
改革開放以后,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京東回族聚居地區(qū)得到了徹底的貫徹落實。京東回族人的生活是芝麻開花節(jié)節(jié)高,日子過得越來越好,腰包越來越鼓?,F(xiàn)如今,京東的回族人家出殯依然沿襲散錢的慣例,標準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一個人給散幾分錢、幾角錢、一兩塊錢發(fā)展到現(xiàn)在一個人能夠領到十塊錢,甚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