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在長期的生產(chǎn)生活中形成了許多禁忌觀念。
日常生產(chǎn)生活方面。租谷出穗時,忌燒竹子發(fā)生炮響聲。三都縣最主要是禁雷。聞第一聲春雷時,要忌動土耕種,第一輪忌七天,第二輪忌五天,第三輪忌三天,第四輪忌一天,直忌到插秧時止。水族撒秧階段忌把糯米飯放火苗上燒。種棉花、小米時忌談有關棉花、小米方面的話。谷子出穗期間忌竹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的水族則逢“火”日和“金”日不下秧,禾苗將抽穗時忌燒蔑竹。非“龍”日忌插秧,非“雞搶”日、“虎”日、“馬”日忌種玉米。父母死亡不挖地。立夏當天,忌天晴。晚上無月亮,忌種菜。
每年陰歷八月下旬起至十月上旬,每逢亥日(共四個),就是水族人民過“端”節(jié)的日子。過節(jié)期間忌葷腥,點燈也忌用桐油。臨出遠門最忌煮飯不熟和摔破碗、掉筷子。忌見大群烏鴉出現(xiàn),忌飛鳥屙屎掉在人身上,忌野獸進寨,忌見孕婦,忌見異性如廁,忌豬、牛進家,忌狗一胎僅生一子、豬一胎僅生二子,忌雞在酉時叫。忌老蛇攔道,忌見婦人梳頭或梳子落地,忌蛇、蟻進家或馬蜂在家做窩,家中飼養(yǎng)動物生仔,三天不準外人進門等。
造屋動工,忌在水書上的兇日;樓屋朝向,忌朝窮山惡水;砍伐大梁之樹木,要使樹木倒下時,樹梢朝上,樹頭朝下,忌梢下頭上;大梁忌被人畜踩踏跨越;蓋房以三、五、七間為吉,忌蓋雙間房屋;忌在大門兩側開窗;開工動土、建房過程以及喬遷就居,均須選擇吉日,并切忌說不吉利的話語。
婚姻方面。結婚之日忌打雷。結婚時辰未到,忌新娘進入新郎家。新娘進新郎家門時,要跨馬鞍、跨火盆,忌踩門坎。同時,男家一切人都要回避,待新娘進新房后,家人才會聚問好。
生育方面。產(chǎn)婦未滿月忌入別人家,產(chǎn)婦家在產(chǎn)后三日內(nèi)也忌別人進來。若有人進來,產(chǎn)婦家要招待來客吃一頓飯。婦女生產(chǎn),外婆來看女兒,忌進產(chǎn)房。產(chǎn)婦忌食生鴨血以及貓、蛇、蛙肉。
人生方面。按《水書》要求,禁“分散日”“滅門日”“克父母日”等兇日,要擇“六合”大吉大利日,新娘出閣忌打雷。新娘出閣途中如與另一新娘相遇,要繞道走,不能互踩走過的腳印。豬仔忌贈給岳父、狗仔忌送給女婿。忌孕婦入釀酒房;坐月婦女忌用手摸供祭品,三天內(nèi)忌食母豬肉,鴨、鴨蛋,不讓外人進門。
參考資料:
1.劉世彬.《水族忌雷習俗窺探》[J].水家學研究
2.王克松(布依族),王應春(苗族).《水族禁忌當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