畬族的禁忌很多,大體可分為宗教禁忌、生產(chǎn)禁忌、飲食禁忌和交際禁忌。
宗教禁忌。忌在祭祀時胡言亂語;忌用手指佛像,認為這是對神明的不敬;閩東一帶忌女性代表家庭在壇前燒香秉燭與朝拜,忌以鴨子為供品,忌在神宮廟觀、石母、樹王面前便溺;婦女臨盆要避開神靈和祖先所在之地,否則認為會沖撞神靈,給家庭和子女帶來災難。
生產(chǎn)禁忌。正月初一、初五、初九忌挑糞;正月二十忌下田勞動;三月初三忌下田,下田會斷水路,導致天旱;潮汐時分忌播稻種;“封龍日”忌執(zhí)鐵器,四月初八忌水牛下地犁田,立秋日忌巡田;立夏、夏至、冬至忌用牛;清明節(jié)及八月初一忌挑尿桶,忌鋤田,否則認為會大旱;立秋日忌到田間走動,否則認為會驚動禾苗,對收成不利;廣東石鼓坪畬族忌在農(nóng)歷七月二十四和白露兩天上山采茶,否則認為茶葉會長蟲;不到18歲的人不能栽種竹子,否則認為不利于生兒育女;栽種棕樹要墊石塊,否則認為會人心不安;自家的種子未落土,忌把種子送人,否則認為會對自己的作物生長不利;割稻前忌用手摸鐮刀口;釀酒時,忌在酒缸附近吃橘子;孵雞、鴨時,忌在附近劈竹、挖土及大聲喧嘩;午后忌播種,下種時忌吃東西;閩東一帶的畬族,忌在農(nóng)歷初二、初八、十四、二十、二十六開窩出售雞雛,忌在農(nóng)歷初六、十二、十八、二十四、三十出售豬仔。
飲食禁忌。舊俗忌吃狗肉、蛇肉,部分畬族地區(qū)至今忌在18歲以前吃狗肉;忌在爐灶中及室內(nèi)燉煮蛇肉,否則認為會引來蜈蚣;小孩忌吃雞爪、豬尾巴,否則認為寫字手會發(fā)抖;忌吃魚卵,否則認為會不善算術;孕婦忌吃兔肉、狗肉、鱉肉、牛肉、田螺肉等,否則認為胎兒會發(fā)育不良,出現(xiàn)兔唇、駝背等畸形現(xiàn)象;閩東一帶畬族產(chǎn)婦忌吃鴨子、鴨蛋,因為有“七月半鴨不知死期”之說;吃飯時忌不扶飯碗,忌用筷子敲打飯桌、飯碗,否則認為會淪為乞丐;不管大人小孩,忌坐或躺在飯桌上;忌用單只手端茶、酒招待來客,否則視為無禮;酒桌忌空碗,即使不會喝酒,也得倒一點酒“養(yǎng)碗”;上別人家做客時,忌把盤中食物吃光,應有所剩余;閩西一帶習俗,正月做客時,忌吃雞、鴨肉盤中的雞頭、鴨頭;初上酒席,忌端起酒杯就喝,而應側身灑一些酒在地上祭桌神后再喝,否則認為會“犯酒神”,易喝醉;閩東習俗,客人未離開時,忌把碗筷通通收走,至少應留下三副碗筷在桌子上,否則便被認為是趕客人走。
交際禁忌。正月初七出門,初八忌歸來。俗稱“七出八不歸”;新娘第一次回娘家住宿天數(shù)忌單數(shù);忌以手帕贈人,忌拾路遺毛巾;閩東一帶,有贈送禮物忌單數(shù)的習俗;在閩西一帶,則只忌諱在婚禮中送單數(shù)的禮物,日常習慣送三、五、九之數(shù),意為“三元及第”“五子登科”“久久長”,是吉祥之數(shù)。
參考資料:鐘伯清《中國畬族》,寧夏人民出版社,2012。